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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药物吸收和临床症状发作的时间关系

  1. 从药物吸收到首次临床表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异常的时间
     4天到8天(或再暴露时少于4天) (+3分)
     少于4天或多于8天 (+1分)
  2. 从停止用药到疾病发作的时间
     0-7天 (+3分)
     8-15天 (0分)
     15天 (-3分)
  3. 从停止用药到实验室检查正常值的时间
     少于6个月(胆汁淤积型或混合型)或者2个月(肝细胞型) (+3分)
     6个月(胆汁淤积型或混合型)或者2个月(肝细胞型) (0分)

  4. 排除其它可能的原因

  5. 病毒性肝炎(HAV、HBV、 HCV、CMV、EBV)、酒精性肝病、胆管阻塞、已存在的肝病、其它(怀孕、急性低血压)
     完全排除 (+3分)
     部分排除 (0分)
     可能的其它原因 (-1分)
     或许其它原因 (-3分)

  6. 肝脏外的其它的临床表现

  7. 皮疹、发热、关节痛、嗜酸粒细胞增多(>6%)、血球减少
     4或更多 (+3分)
     2或3 (+2分)
     1 (+1分)
     没有 (0分)

  8. 有意的或无意的药物再暴露

  9. 有意的或无意的药物再暴露
     再暴露反应检测阳性 (+3分)
     再暴露反应检测阴性或没有 (0分)

  10. 与此药物相关的DILI病例的文献报告

  11. 与此药物相关的DILI病例的文献报告
     有报告 (+2分)
     没有(药物上市达到5年) (0分)
     没有(药物上市超过5年) (-3分)